广告公司的big idea形式不行了吗(上)发表时间:2023-10-16 11:29 广告公司自从降生的那一天开端,就是商业的随从,扮演的就是军师或智囊的角色,品牌走向的决策权,永远在企业家手里。**的军师的确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主帅的决策,但你要说军师在商业战略或企业运营上有主导话语权,这叫没认清本人的定位,在给本人加戏。20年前一个广告的确能影响产品的销量,上个央视品牌就能上天。但那是广告公司的功绩吗? 如今广告公司的作业体系愈加成熟,怎样就没这么大的作用了呢?广告公司有用,创意有用,但对企业运营、品牌成败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。广告影响力的中心要素历来都不是广告自身,而是投放量,伟大的创意只是能让投放事半功倍而已。20年前媒体渠道单一,脑白金在央视一年投几个亿,这种量级你做成一坨屎也能众所周知。当然,我没有抬高脑白金的意思,事实上我很激赏它的商业战略。 广告公司的big idea形式不行了吗? 有一种观念以为如今媒体多元化、碎片化,每个媒体平台都有本人的用户群和社交属性,传统广告的big idea形式跟不上时代了。意思是我们要针对不同的媒体定制不同的内容。其实很多品牌就是这么干的,甚至为了投合社交平台调性、为了一时的流量,把本人逼成一个段子手,美其名曰“网感”。一切品牌都用一种调子发声,埋没在信息烟海里,都分不清谁是谁,品牌特性逐步模糊。 文案陈无用在大众号上写过一篇文章《咱能不能别谈网感了》,说的就是这事儿,有兴味可以去看看。我的观念是,不是big idea形式不行了,而是你的idea不够big。什么是big idea,就是洞察兽性的大创意,就是品牌的人格化表达,就是把打动我们本人的东西,经过不同的创意方式,去打动更多的人。广告传达载体会变、渠道会变、方式会变,从微博到知乎到小红书,社交媒体会不时细分迭代,但兽性是万年不变的。与其研讨各大平台的流量机制,大玩削足适履,不如多研讨兽性,多揣摩那些感动我们的人和事,把它们变成契合品牌调性的、充溢真性情的广告。 |